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佳大校发〔2024〕47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同意以下1名同学(南承训)的转学申请。南承训,男,朝鲜族,生源地:黑龙江省,高考成绩:411分,被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录取,目前为2023级学生。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转入我校2024级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习,拟转入专业2023年在黑龙江省录取最低分为349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受理匿名异议)报送大学教务处。逾期提出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欣欣
联系电话:0454-8618648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