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提升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提高我校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交往交流交融能力,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学校为师生办实事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下午14:00—15:30
二、培训地点
1D08-102(人文学院多媒体教室)
三、主讲教师
人文学院 高晓梅 副教授
省普通话测试员(一级乙等)、黑龙江省语言学会理事、硕士研究生导师
四、参加人员
全校少数民族学生
五、具体要求
1.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学生,采取自愿的原则。
2.学生工作处负责通知2024届少数民族学生。
3.各学院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其他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由学院教务科负责填写《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培训班名单》(附件1),并于5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jwczhk81@163.com。
联系人:赵莹,电话:8618688。
附件1: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培训班名单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