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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17: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提升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提高我校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交往交流交融能力,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学校为师生办实事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下午14:00—15:30

二、培训地点

1D08-102(人文学院多媒体教室)

三、主讲教师

人文学院  高晓梅  副教授

省普通话测试员(一级乙等)、黑龙江省语言学会理事、硕士研究生导师

四、参加人员

全校少数民族学生

五、具体要求

1.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学生,采取自愿的原则。

2.学生工作处负责通知2024届少数民族学生。

3.各学院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其他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由学院教务科负责填写《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培训班名单》(附件1),并于5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jwczhk81@163.com。

联系人:赵莹,电话:8618688。

 

附件1: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培训班名单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