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师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师生服务 >> 教师服务 >> 正文

关于《佳木斯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5日 16: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现制定了《佳木斯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方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希望各单位认真讨论,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将反馈意见汇总,于本周五(16日)下班前发送至shipeike2005@163.com 。逾期未上报反馈意见的单位视为同意本方案。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8618668




佳木斯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教发〔2015〕6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办学理念,以推进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为目标,努力培养依法治学、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为尚,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2.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学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机制建设方案

(一)师德建设教育机制

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1.坚持师德教育常态化。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省的相关文件。

2.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在青年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新教师的入职培训,设立“入职宣誓仪式”,使师德教育成为教师职业培训的第一课。为退休教师举办“离职荣休仪式”,用他们的职业生涯事迹激励广大在职教师,树立教师对职业的热爱和崇敬,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3.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师德教育培训要作为优秀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

4.建立师德专家库。邀请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进课堂,定期举办公开课和学术交流,用他们的先进事迹诠释师德内涵。

5.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学实践环节。组织教师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6.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师德反面典型案例要开展深入的讨论反思,达到防微杜渐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师德建设宣传机制

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把师德宣传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学校利用新闻网、校园广播、展板、微信平台等形式,对教师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传递正能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养和营造崇尚师德、尊师重教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

2.各基层单位要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专栏,报道在平凡工作岗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平凡人”、“平凡事”,引导广大教师于细微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高尚师德的引领者和践行者。

3.学校利用教师节活动、报告会、文化沙龙、交流会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使师德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4.在全校教师中系统宣讲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

(三)师德建设考核机制

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师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察内容涵盖遵纪守法、学术行为规范、治学态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集体等各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将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并存入师德考核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重要依据。教师师德考核档案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保存,教学单位要形成师德建设年度评议报告上报师德建设办公室。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进修深造、导师遴选、津贴发放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建设奖惩机制

1.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必要条件。每年开展师德先进个人、“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实验、实习)教师等评选活动,切实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2.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教师应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教师不得有《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相关规定的下列7种行为:对有损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教师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员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3.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坚持落实师德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师德建设监督机制

1.构建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五位一体”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加强对师德的考评力度。学校设立网上师德监管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2.建立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动态分析制度。通过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领导听课及学生评议等途径,了解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情况,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3.建立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师德方面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违规事件,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上报,学校将组织调查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六)建立健全师德建设保障机制

依据《教师法》第39条和《佳木斯大学章程》第68条有关条款,学校将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明确教师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依法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尊重关爱教师,创设公平和谐、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注重抓好部门联动,构建多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个院系层层传导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师德建设有效落实。学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宣传和人事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学校成立以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部等相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全校各单位师德建设的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学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实施。

五、附则

本意见由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佳木斯大学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佳木斯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校纪检委书记、校工会主席。

成  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