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学校以学生英语运用能力为依据,按照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结合我校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与实际,欲制定出台《佳木斯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分类管理分级教学实施方案》,为使本方案切实可行,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意见征集。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生特点与教学实施实际情况,充分讨论本方案的可行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学校将根据征集意见对本方案进行修改。
请各学院请于7月12日下班前将征集的意见汇总后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报送至教务处3004室。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8618668
单位公章: 教学院长签字:
佳木斯大学2018级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分类管理分级教学实施方案
(意见征集稿)
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指南》(2017版)和佳木斯大学专业认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与实际,特制定《佳木斯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分类管理分级教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分类管理、分级教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语言学习规律,以学生的英语基础和水平为依据,按照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英语课程教学体系和课程群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教学模式
2018级学生大学英语教学实施“4+3”教学模式(即四类三个级别),根据学生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英语水平整体差异性,将2018级学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划分为艺体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卓越班类和普通类。
大学英语教学对不同类别的学生提出切合实际的英语能力要求、目标要求和教学要求,制定科学、系统、个性化的大学英语教学体系、课程评价体系和大学生英语能力测评体系,学生根据要求完成各级别的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内容,考试合格即符合大学英语课程结业要求。
本次分级教学实施对象为:2018级普通类学生(不包含音体美、中外合作办学类以及卓越班学生)
三、分级办法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针对2018级普通类学生实施三级教学分级,分为基础级(1级)、发展级(2级)和提高级(3级)三个等级。
基础级(1级):针对入学时英语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生,重在打基础。高考英语成绩在69以下(含69分)。根据需求建立零起点班。班额在70人左右。具体分数段根据新生入学成绩情况上下浮动。
提高级(2级):针对入学时英语基础一般、英语需求较高的学生,重在求提高。高考英语成绩在70---109分。班额在70人左右。具体分数段根据新生入学成绩情况上下浮动。
发展级(3级):针对入学时英语基础较好、英语需求更高、学有余力、或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特殊需要的学生,重在谋发展。高考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班额拟控制在60人以内。
卓越班学生英语入学成绩应限制在100分以上(150满分),以达到发展级要求。
四、分班办法
原则上在相近学院相近专业内进行,尽量保证相同学科、专业的学生在同一教学班学习。根据学生的学科专业特点,将学生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第二部分:人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第三部分: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第四部分:信息电子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
新生入学后第一周内,教务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所提供的新生高考英语入学成绩,将以上四部分学生按分级办法分别分为基础级班(1级班)、提高级班(2级班)和发展级班(3级班),并将具体名单转至公共外语部。具体教学起点分数段根据新生入学成绩情况上下浮动。在正式上课一周内,高一级教学班的学生可申请调整至低一级教学班,但不允许低一级教学班的学生申请到高一级教学班学习。
五、课程设置
普通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为必修课,学生按入学英语成绩分为基础级(1级)、提高级(2级)、发展级(3级),教学安排在1—4学期(大学一年级、二年级)开设,每学期学分为2、3、2、2。各级别课程在课程设计、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评价与测试、教学管理等方面相对独立,各有侧重,相互补充。
1、基础级(1级班)课程设置(含零起点)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内容 |
开设学期 |
学时安排 |
课程学分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基础英语1 |
第一学期 |
36 |
2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基础英语2 |
第二学期 |
50 |
3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基础英语3 |
第三学期 |
48 |
3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基础英语4 |
第四学期 |
48 |
3 |
2、提高级(2级班)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内容 |
开设学期 |
学时安排 |
课程学分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大学英语1 |
第一学期 |
36 |
2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大学英语2 |
第二学期 |
50 |
3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大学英语3 |
第三学期 |
48 |
3 |
通用英语 |
必修 |
大学英语4 |
第四学期 |
48 |
3 |
3、发展级(3级班)课程设置(含卓越班)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内容 |
开设学期 |
学时安排 |
课程学分 |
通用英语 |
必修 |
综合英语1 |
第一学期 |
36 |
2 |
通用英语 |
必修 |
综合英语2 |
第二学期 |
50 |
3 |
通用英语 |
必修 |
综合英语3 |
第三学期 |
48 |
3 |
通用英语 专门用途 |
限选 (五选一) |
综合英语4 语言文化 实用英语 应试英语 学术英语 |
第四学期 |
48 |
3 |
4、专门用途英语课程和跨文化交际课程具体内容
A语言文化:英美文化、中国文化、词汇学、英语电影与歌曲赏析等课程。
B实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求职英语、实用写作、英汉翻译等课程。
C应试英语:考研英语、四级英语、六级英语、雅思英语、托福英语等课程。
D学术英语:学术英语(医学)、学术英语(理工)、学术英语(社科)、学术英语(管理)等课程。
六、成绩考核学业成绩一致性
为有效解决由于实施分级教学,各级别教学内容、考试试题难易程度不同所带来的考试成绩的差异性,保证同一专业、班级学生各级别考试成绩的一致性,对各级考试成绩做如下规定:
学生期末考核成绩由考试试卷成绩和过程考核成绩按比例构成。
基础级(1级班)学生期末考核总成绩按实际总评分数记载。
提高级(2级班)学生期末考核按实际总评分数的110%记载,总分不超过99分。
发展级(3级班)学生期末考核按实际总评分数的120%记载,总分不超过99分。
大学英语课程考核方式将逐步推进iTEST测试系统无纸化考试。
七、升降级
升降级的实施由公共外语教研部具体负责,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期末考试结束后,1级班和2级班期末考核实际总成绩高于90分者,可向公共外语教研部提出进入高一个级别学习的申请,公共外语教研部根据级别容量,按期末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
对已编入较高级别学习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确有困难的,在新学期开始后的三周内,经个人书面申请、教师同意、公共外语教研部批准、教务处备案,可编入低一级学习大学英语。
满足分级教学级别变动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学期末填写《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级别变动申请及审批表》,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报公共外语教研部。
此方案由佳木斯大学公共外语教研部负责解释说明。
佳木斯大学公共外语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