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教学,节约费用,规范管理,现将教师领取教学用书流程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佳木斯大学教师领取教学用书申请表》,由教研室主任签字,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由教务处教材科科长(二办三楼)审批签字。
2.签批后,到教务处教材科办公室(二办3002室)一并办理审核和开票等事宜。
3.根据领取教材类别到教材科相应库房领取。
4.领取开始时间为每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教学周。
5.领取截止时间为每学期期初第四教学周,逾期返回出版社。
附《佳木斯大学教师领取教学用书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