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佳木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佳大校发[2017]43号),学校决定对2018级学生进行专业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调整原则
(一)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二、专业调整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调整专业:
(一)学习成绩在班级前40%的;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参加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成果的;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六)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专业调整其他要求
(一)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三)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四)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跨批次转入高批次专业,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不得互转;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也可根据学生志愿及学校办学情况,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转入相关专业。
四、专业调整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4——26日,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本人填写《佳木斯大学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主楼3009室)。
(二)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转入专业容量,确定是否考核。需参加考核的,学校将组织单独考核,考核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三)根据初审结果、考核成绩,学校拟定专业调整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获批后,学生到教务处领取专业调整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办理专业调整事宜。
五、其他
专业调整的各环节事项全面公开,学校纪检委全程参与监督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
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考核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各学院要将学校关于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学生了解专业调整政策及程序,特别要提醒学生专业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通知时要向学生强调:专业调整学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申请(确认)表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佳木斯大学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申请(确认)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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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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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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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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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文科 理科 艺体类 |
现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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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整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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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请选择符合专业调整的条件(在括号中打“√”,可多选) ( )学习成绩在班级前40%的; (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参加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其他可证明成果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