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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涛等36名学生学籍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8日 1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文件 

佳大教字[2019]8号

 

关于对李涛等36名学生学籍处理的决定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佳木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佳大校发[2017]43号)文件规定,现对李涛等36名学生进行学籍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1.李涛等36名学生在2018年春季学期期初重考后,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10学分(含10学分)以上,作跟班试读处理,试读期为壹年

2.试读期间如有一科(含一科)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并在期初重考(含缓考;实验课、实习课不及格不安排重考)仍不及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重考者,作留、降级处理。

请各学院接到文件后,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安排好学习事宜。

特此决定。

附件:2019年春季学期跟班试读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学籍  处理  决定

校  对:李维刚        打  字:张兴福           份  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