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佳木斯大学第二课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第二课堂不少于6学分方能毕业。
教务处已将2017级学生名单导入到第二课堂管理平台中,请各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员认真审核,并于11月9日前将2017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录入到管理平台中。
学校将通过软件平台定期对学院“第二课堂”的学分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请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对学生第二课堂的开展和学分认定过程严格管理,确保第二课堂起到实效。
版 权: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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