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管理,根据《佳木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佳大校发[2015]17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要求学院强化对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评阅、检测、验收、答辩和成绩评定等过程全程跟踪管理,重点检查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质量及写作规范,检查评语表填写的规范性和答辩资格的审核及答辩各环节的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整改与学校抽查同步进行。
三、学校抽查时间
2019年6月14号上午8:30。
四、具体要求
各专业在第15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于第16周开始进行答辩后期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毕业生要与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对答辩专家指出的问题和建议逐项落实,逐一修改,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质量。同时要对整改不利的单位除了限期整改之外,还要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