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延迟返校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高函[2020]48号)和佳木斯大学期初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的做好线上教学工作,明确期初教学相关工作任务,现将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期初线上教学工作
(一)严格遵守教学时间
因学生延迟返校,我校自3月2日起正式进行线上教学。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教学秩序,提前通知好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课表安排授课。作息时间与线下教学相同。学生返校时间,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提前另行通知。
(二)采用正确教学方式
鉴于当前各地线上教学过程中出现较多的突发问题,课程平台网络服务器不稳定,授课过程中经常出现通讯质量低,出现卡顿、断线等问题,不建议教师进行视频直播。线上直播教学应采用如下模式:一是“语音+PPT”的教师讲授为主,辅以学生积极参与的理论课模式;二是“优质课程资源+线上研讨”的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的混合式理论课教学模式;三是“虚拟仿真平台+教师指导”的实验课教学模式。
(三)恰当突发情况处理
在智慧教学软件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教师应立即将教学活动转到“钉钉”APP等其他平台进行。待网络恢复后,继续使用智慧教学软件进行授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已完成“钉钉”APP全校师生的组织机构搭建和软件覆盖,并给全校教师开放了学生组织架构访问权限,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做好预案,保证每位教师均有替补方案。各教学单位在3月1日前,组织教师在“钉钉”上完成授课群组的构建。
对于线上教学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转换平台进行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下课后要立即向学院教科办备案;对于无法完成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任课教师可依据《佳木斯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调串课管理规定》,申请调串课。各学院要第一时间帮助教师完成调串课,选择合适时间补授本节课,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好教师和学生。
(四)进行线上教学模拟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在3月2日开课前,进行线上教学模拟。熟悉操作流程,保障线上教学顺利进行。遇网络障碍时,能够最短时间组织学生转换至备选平台。
(五)强化组织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
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工作领导监督小组职能。做好线上教学组织的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的督导工作。按照《佳木斯大学本科线上教学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学院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员、系和教研室负责人全程跟踪、督导教学过程。
(六)严把教学资源质量关
各学院要加强对教师开展直播教学内容、向学生推送的在线教学资源(含预习资料、课程作业、讨论提纲、优质课程资源等)内容的把关审核。把准育人方向,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注重教学资源的质量监督,尤其是要重视教师选用的优质课程资源与授课内容的相关度,坚决杜绝选用与授课内容关联度差,甚至无关联的资源进行教学。
(七)关注关怀特殊学生群体
各教学单位做好因受条件限制,无法参加线上网络学习学生统计(3月2日前报教务处)。组织教师结合授课内容,给学生布置好自学任务,并做好跟踪指导。待学生返校后,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在最短时间内补授完成线上教学期间各门课程的全部内容。补授教学任务正常计入教学工作量。同时,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关心、关爱湖北籍同学,他们身处疫区,我们要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
(八)做好公共选修课上课准备
按照教学安排,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时间为第二周。授课形式为教师线下讲授的课程改为线上教学,相关教师要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准备。授课形式为线上学习形式的课程,按照课程平台进度正常开课。疫情结束前,不组织导学课和见面课。
(九)进行线上教学情况日报告
每天18:00前,各教学单位汇总完成当天所有授课的基本情况数据,尤其是要如实报告授课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遇到的突发情况及解决措施。同时,要注重发现、总结线上教学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事迹和先进经验,形成概要材料,随时报送教务处。
二、期初教学相关工作
(一)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因特殊时期教师不返校,所有教师均进行线上授课,学校不组织大规模的期初教学检查。校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员将在课程平台对教师授课资源准备情况和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方式,灵活机动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或抽查。
(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因教师未返校,2019年秋季学期试点课程验收工作暂缓进行,按照原要求时间准备好验收材料,统一上交时间另行通知;本学期申报第二轮“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程教师,请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和线上教学,更好地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充实、完善课程设计。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学院于3月5日前,需将《佳木斯大学第二轮“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电子版发教务处教务科信箱jwcjwk8708@163.com。
(三)2020年招生计划预报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学院所属专业的发展需要,科学谋划专业长远发展。着眼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科学拟定2020年招生计划。务必于3月8日下班前完成。电子版发教务处教务科信箱jwcjwk8708@163.com。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当前具体情况,组织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五)“第二课堂”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第二课堂”工作的通知》要求,精细组织,做好动员。对2016级学生逐人排查,并做好政策解读。保证学生知悉学校政策,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务必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1.3月7日前,报送《2016级学生科技社团活动统计表》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统计表》;
2.3月15前,各学院修订完善学院“第二课堂”评分细则,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3.4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审核录入。此后,不再允许补录成绩。
各学院主要领导要根据学院学生管理特点和工作职责,协调好教科办和学工办的工作分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六)学生重修、补修申请审批工作
学生重修、补修申请审批工作暂停进行,待学生正常返校后另行安排。
教 务 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