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在2020年10月9日(第六周)至11月15日(第十一周)。请相关学院按照2020年教育实习方案的要求,将校内集中实习人数、名单及根据就业需要进行自主(分散)实习学生等相关材料按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请相关学院充分重视,认真研究,根据各专业特点及客观实际,进一步丰富教育实习内容,例如:学生听课、试讲、学生自评(互评)、指导教师总结、模拟教学场景、组织班会活动、模拟面试、进行发声训练、说课、进行“三字一话”强化训练等,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教育实习方案,以确保教育实习的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自主(分散)实习学生的接收函截止到10月5日,没有接收函的学生视为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校内集中实习。
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实时掌握教育实习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情况,进行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离校及实习期间,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
附:佳木斯大学二〇二〇年教育实习方案
教 务 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